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采购人与中小微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9.24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比例达到66.35%。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苏州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督促采购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加大绿色采购、支持乡村振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落实举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市积极推行绿色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践行绿色采购理念,督促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环保、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因素,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推动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节能节水产品1.73亿元,环保产品采购额为1.75亿元。
我市落实消费帮促脱贫地区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积极履行财政部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牵头组织职责,督促采购人落实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和省内消费帮扶要求,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上半年,全市预算单位在国家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预留份额2404.66万元,已完成交易额1046.59万元。在江苏省省内重点帮扶县(区)消费帮扶产品鲜丰汇平台采购农副产品172.51万元。
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